北京瑞德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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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保健食品新功能的申请人要求
保健食品新功能的申请人可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(以下称建议人)。
建议人在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,可以单独或联合向食品审评中心提出新功能建议。
二、保健食品新功能的定位是什么
保健食品新功能定位应当明确,分为以下三类:
1. 补充膳食营养物质
2. 维持或改善机体健康状况
3. 降低疾病发生风险因素
注:建议人同步提出新功能建议和对应的新功能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,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同步接收,开展关联审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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